Posted on November 18, 2008 by athrunz
昨天工作的時候,收到一個朋友傳來的消息:
前星期, 證實患了白血病的我,
仍然…..沒有放棄, Never Say Never
仍然…..住院接受治療, 可能要多3個月才出院
仍然…..維持對賽馬熱誠的心, 縱使血內含量質素暫仍很低
仍然…..懂得談笑上網玩樂
暫時…沒有生命危險…但仍努力與病魔搏鬥緊…..仍要留院治療…..
多謝各位關心, 此幾個月在院之治療期間, 亦會不定期上來留言睇文呢!
在十月尾的時候,我還與這位朋友很開心地玩樂、吹水,當時沒有發覺任何異樣。
想不到一個月也不夠,就傳出這樣的消息,對我來說是很突然、很難接受。雖然他努力地安慰我們一班朋友,表示病情受到控制,治療情況良好,但說真的,我們怎可能不擔心?
回想上年初,姨丈在毫無先兆下突然患上肝癌,更證實是末期,然後我親眼見證著他生存到死亡的過程,感覺好像發夢,沒有想過生命可以這麼快就消失。
有時人生就是這樣,有些事可以在毫無先兆下出現、或者消失,當我們醒覺要珍惜的時候,已經太遲。所以我對那些自怨自艾、甚至自我放棄的人看不起,原因是他們都沒有珍惜過自己所擁有的東西,就走出來對人抱怨、甚至發火,根本就沒有資格取得別人的同情!
如果自己也不愛惜自己,最終受傷的,都是自己……
最後,祝這位朋友盡快康復,出院後再與你打牌打冷打邊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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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on November 15, 2008 by athrunz
前言(by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)﹕這是一個叫「兩週一聚」的活動。是網友MICHELLE發起。每月十五日﹑三十日﹐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。今天是第二次相聚。主題定為「愛」。是廣泛的愛。參加者只能用上七百個中文字(包標點符號)﹐來寫一個關於「愛」的短篇故事。
今個星期六,是團契職員會換屆選舉的大日子。一些未有做過職員的團友,都希望能擔任職員,一嘗待奉團契和教會的滋味。
在星期三的晚上,現屆職員Running正在為今次「兩周一聚 – 愛」這個題目思考,想想怎樣根據今次搞手Everton的要求 – 廣泛的愛,去創作一個故事。忽然間,他想到無論是一個團契職員也好、還是一個普通人,如果沒有「廣泛的愛」,又如何去做人呢?
想到這一點,他決定向全體團契成員出一封電郵,內容如下:
各位團友:
星期六是團契職員會選舉的日子,我知道一些未有做過職員的團友,都希望可以擔任職員,一嘗待奉的滋味,你們的心意,我是知道的。
不過,當你們這樣想的時候,有沒有想過:我們無論做一個團契職員也好、還是一個普通人也好,如果沒有「愛」,不論你做什麼,都沒有靈魂。
那麼,「愛」是什麼?
最簡單,「愛」是懂得愛惜自己,但愛惜自己是不等於自私。如果一個人連自己也不愛惜,那麼他亦不會懂得愛惜別人、愛惜身邊事物,當然也沒有資格對其他人說「愛」是什麼。
當你懂得「愛」自己後,下一步就是要學會愛別人。「愛」別人,最重要的是懂得尊重、包容他人,不會將自己的想法、行為強加在別人身上,亦不會做一些別人不喜歡的事情,來展示自己。
學懂「愛」別人後,然後就要從自己的行為上著手。有些看來微不足道的行為,好像讓座給有需要的人、在商場幫人開門等等,其實已經是把「愛」傳開去了,因為「愛」可以讓有需要的人,感受到你對他們的關心和愛護。
作為一個信徒,「愛」這種東西不應該局限在教會內,更重要是懂得在教會外,把「愛」傳開去,無論是家人也好、朋友也好、不認識的人也好,請不要收起自己的愛,當你把愛付出後,做人也會覺得快樂。
愛,應該是「廣泛的」,不是小眾的,請各位好好記住。
Running字
其他參加「兩周一聚」的Blog友:
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
Michelle
揚眉女子
小孜孜媽媽
Mad Dog
筆路
媽媽阿四
out of track思想出軌
Zero
師奶愛美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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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on November 14, 2008 by athrunz
Posted on November 13, 2008 by athrunz
Posted on November 12, 2008 by athrunz
如果大家還有印象,在立法會選舉前的論壇上,黃成智揭露陳克勤建議政府在口岸捉一些回港青少年,強制他們驗尿,來檢查他們有沒有吸毒。
如果忘記了的,不要緊,幸好有youtube的存在,就讓大家溫故知新:
*大約在5分鐘左右開始。
好啦,現在黃仁龍果然按民建聯及陳克勤的「建議」,真的想在口岸「捉人驗尿」:
強 制 驗 身 反 吸 毒 或 侵 人 權
專 組 70 建 議 針 對 青 少 年 團 體 憂 縱 警 濫 權
我家中有妹妹一名,她經常作潮女打扮,亦經常北上玩樂,但她本身沒有吸毒。那麼有一日,當她以一身潮女打扮,從深圳消遣後回港,然後在口岸有執法人員看到,就捉她去驗尿,最後證實沒有事的話,她一定立即投訴,原因是她覺得被侵犯了人權。
試想想一個普通的女孩子,當看到以上新聞後,也會有如此反應,更不用說那些人權組織了。
現在政府的建議,不只是侵犯人權,更加是年齡、衣著歧視!難道打扮新潮的人就是壞人、打扮普通的就是好人?青少年就是最愛吸毒索K、那中年人就是正常人?
想這些建議的人,已經夠壞腦,將這些建議付諸實行的人,肯定是弱智!今次真是「多得你陳克勤唔少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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